9月2日,記者從阿壩州醫保局獲悉,9月1日起,阿壩州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工作正式啟動。2021年度,阿壩州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第一檔為每人每年280元,第二檔為每人每年430元。
具體如下:
一、繳費標準
2021年我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第一檔280元/人 年;第二檔430元/人 年。
二、繳費時間
2021年我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期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三、繳費方式
(一)社區、村(組)、學校代收。
城鄉居民繳費人可到所屬社區、村(組)委會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校中的中專學生)、全日制研究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小學生按統籌地區規定辦理。
(二)銀行代扣。
城鄉居民繳費人可通過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的方式實現醫保費代扣業務。委托扣款協議的簽訂(含代扣檔次的設置)可通過合作銀行(手機APP、自助服務終端、網銀、柜面)、稅務非接觸式繳費(電子稅務局、手機APP、“四川稅務”微信公眾號)、社區村(組)代征點等渠道辦理。
(三)銀行代收。
城鄉居民繳費人可到稅務機關委托本地相關銀行柜面、手機銀行APP、網銀、移動終端、自助終端等渠道辦理社保繳費業務。
(四)稅務征收。
一是非接觸式繳費。城鄉居民繳費人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非接觸式繳費(含電子稅務局、手機APP、“四川稅務”微信公眾號等)辦理醫保費繳費業務。二是窗口繳費。可直接到各辦稅服務廳社保費征收窗口繳納。
四、特殊困難群體繳費
具有本州戶籍的以下特殊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政府按照第一檔繳費標準給予補助,個人選擇第二檔標準的繳費差額部分由本人承擔。
(一)全額補助對象。
1.城鄉特困供養人員;
2.社會散居孤兒;
3.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殘疾人(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等級為Ⅰ、Ⅱ殘疾)和重度精神病人(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等級為Ⅰ、Ⅱ殘疾);
4.在鄉重點優撫對象。
(二)部分補助對象。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除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殘疾人及重度精神病人)個人繳費部分定額補助按照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第一檔繳費標準60%,即168元給予資助參保。
(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按相關規定辦理。
(四)待遇享受時間節點。
醫療救助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允許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新增、減少和變更人員類別,資助參保以繳費時人員身份確定,待遇享受按費用發生時的人員身份確定。資助參保對象以12月數據為準,由當地民政、退役軍人部門提供。資助后動態調減為一般人員應及時準確標識救助身份,其資助參保費用不予退還;屬于資助參保對象,但個人按照一般人員身份自主參保繳費的,其資助參保費用不再補助。(信息來源:阿壩州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