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6月29日電 (郭瑩)6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授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印發實施。
《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左右。
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重要途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今年是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當前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改善民生的重視、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
此次調整,四川省將有950余萬名退休人員受益。
另外,此次調整會繼續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
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3%的基礎上,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0.7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1.8元。
適當傾斜:對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滿90周歲及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5元、65元、105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6月28日,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召開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視頻會議,全面部署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要求各市(州)確保7月1日前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如有疑問,可撥打12333電話咨詢服務熱線或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