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管理辦法
健全分級負責管理體制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
建立健全“省負總責、市縣鄉三級黨委政府分級負責、有關方面及派出單位共同參與”的管理體制,其中縣級黨委負主體責任、鄉鎮黨委承擔日常管理責任;第一書記和工作隊選派管理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內容……12月20日,記者從省委組織部獲悉,為進一步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全省駐村幫扶力量管理,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充分發揮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作用,根據中央有關規定,《四川省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管理辦法》近日印發,圍繞管理責任、工作職責、管理服務、考核評價、激勵保障、紀律約束等方面制定具體措施。
脫貧攻堅全面勝利后,四川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持續向重點鄉村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決策部署,及時向1.2萬個村輪換選派3.4萬名新一批駐村干部。如何激發這支隊伍干事創業的活力?省委組織部、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直機關工委、省財政廳等立即著手相關管理辦法的制定和實施。
《辦法》明確各級各單位管理責任,其中,派出單位承擔人員選派及跟蹤管理服務責任,與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所在村實行責任捆綁,主要負責同志每年到村調研推進工作不少于1次。
根據《辦法》,第一書記和工作隊認真履行中央《關于向重點鄉村持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的意見》和省委、省政府《四川省駐村幫扶力量調整輪換工作方案》明確的“建強村黨組織、推進強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為民辦事服務”4項職責任務。
《辦法》對研究分析、日常管理、請示報告、備案管理、分級培訓、期滿輪換、調研督導7項制度予以明確。例如,第一書記每月至少組織召開 1次由村“兩委”成員、工作隊員等參加的工作例會,研究工作、分析問題、推動落實。再如,駐村干部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確需離開的要向鄉鎮黨委書面請假批準,3天及以上的還要同步報派出單位批準,請銷假手續存檔備查。
在考核評價方面,《辦法》明確年度考核結果,由縣級黨委組織部反饋派出單位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和鄉鎮黨委,作為調整職務、級別、工資以及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在激勵保障方面,除了必要的生活補助、工作補貼以及特殊補貼等,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標準安排工作經費,用于考察調研、日常工作運轉以及報銷駐村期間因公產生的差旅費等。
既有激勵,也有約束。《辦法》明確駐村干部被召回的,3年內不得評先評優;屬重點培養對象的,不再列入培養名單,3年內不得提拔重用。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駐村期間涉嫌違紀違法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及時移交相關部門依紀依法處理。(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袁婧)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