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軌道交通17號線二期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公布
人民網成都1月29日電 (朱虹、趙祖樂)今日,據成都市應急管理局消息,成都地鐵17號線二期建設北路站防塵降噪施工棚工程“2021·9·10”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正式向社會公布。經事故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類型為坍塌事故,事故等級為較大事故。包括17名有關企業人員、參與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的5名專家共22人被處理。
2021年9月10日14時01分,成都軌道交通17號線二期工程土建五工區建設北路站(以下簡稱地鐵17號線二期建設北路站)防塵降噪施工棚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坍塌,造成4人死亡、1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50余萬元。
事故發生后,四川省安委會辦公室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掛牌督辦,成立了地鐵17號線二期建設北路站防塵降噪施工棚工程“2021·9·10”較大坍塌事故調查組(以下稱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取樣檢測、調查取證、查閱資料、人員問詢、專家論證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經過、發生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及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及防范整改措施建議。
經事故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直接原因為網架中部分桿件設計承載力不足,部分與支座相連的豎腹桿承載力標準值不足,施工過程中網架上弦支座未與支承柱有效連接,使網架結構處于不穩定工作狀態,網架頂部堆載和多工序交叉施工作業產生的外力擾動加速不穩定結構體系失穩坍塌。間接原因為違法生產經營,違法發包、轉包,無資質和超資質承攬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項目審查把關不嚴;設計存在缺陷。
調查發現,恒裕翰、玖鼎公司違法組織生產,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中鐵十一局城軌公司違法生產經營,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同時還公布了上海建浩、銘智公司、申瓴公司、成都中鐵建軌道公司、中鐵十一局、成都軌道建設公司、成都軌道集團等存在的問題。
調查報告稱,恒裕翰公司、玖鼎公司、中鐵十一局城軌公司、上海建浩等單位的5名責任人員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成都市應急管理局已按行政與司法銜接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對李遠福、李宏超等17名有關企業人員給予了行政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同時還對參與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的5名專家,由住建部門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此外,對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有關部門公職人員履職方面存在的問題,成都市應急管理局已移交成都市紀委監委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對恒裕翰公司、中鐵十一局城軌公司等6家有關責任單位涉嫌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罰款、移送住建部門調查處理,或納入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涉嫌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由住建部門另行調查處理。同時,事故調查組還對今后防范、整改措施提出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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