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條“硬措施”護航安全生產
“不能以安全生產為名辭退農民工”“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對地方政府違規審批、強行上馬的不達標項目,造成事故的要終身追責”……日前,國務院安委會發布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五條措施”),切實保障勞動者生命安全,提升企業安全水平。
國務院安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提煉出的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直擊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短板,對于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主要具有5個突出特點:一是突出責任落實;二是突出督察檢查;三是突出治理違法違規行為;四是突出源頭治理;五是突出嚴格執法。
針對近期交通、建筑、礦山等領域事故暴露出的違法分包轉包、掛靠資質等違法行為和勞務派遣、靈活用工等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十五條措施要求,嚴格資質管理,堅持“誰的資質誰負責、掛誰的牌子誰負責”,對發生事故的嚴格追究資質方的責任,遏制出借資質、無序擴張。
針對貴州“1·3”建筑滑坡等事故暴露出重大項目“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等問題,十五條措施明確要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高危項目不得以集中審批為名降低安全門檻。對地方政府違規審批、強行上馬的不達標項目,造成事故的將終身追責。
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問題以及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也是十五條措施關注的重點。
十五條措施指出,生產經營單位要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其中,危險崗位要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不能上崗。對勞務派遣用工和靈活用工人員數量較多的行業領域,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強安全監管。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要帶頭減少危險作業領域靈活用工人員,但不能以安全生產為名辭退農民工,要提高工人安全素質,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提升安全生產水平需要強有力的安全監管執法隊伍來支撐。十五條措施要求,各地按照不同安全風險等級企業數量,配齊建強市縣兩級監管執法隊伍,加強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配強領導班子、充實專業干部、培養執法骨干力量,加強專業執法裝備配備,健全經費保障機制,盡快提高執法專業能力和保障水平。
安全生產是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也是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
國務院安委辦相關負責人指出,當前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這三項工作,都是“國之大者”、是一個整體,決不能割裂開來、不能搞“單打一”,必須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彈好鋼琴”、統籌推進,積極塑造有利于經濟發展、疫情防控的安全環境。
針對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要么重發展輕安全,尤其在發展壓力大的時候,往往放松安全監管、棄守安全底線;要么重安全輕發展,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一關了之、一停了之,甚至一個企業出事故就關停一片,十五條措施對精準做好安全監管工作也提出了專門要求。
國務院安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監管部門要提高監管執法的精準性、有效性,處理好“紅燈”“綠燈”和“黃燈”之間的關系,使得各項工作協調有序推進,引導形成良好的市場預期,決不能動輒一個區域、一個領域停產等“簡單化”“一刀切”,決不能只亮“紅燈”、不給“綠燈”,真正實現以高水平安全服務高質量發展。(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趙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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