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支持建筑企業發展十條措施
助企紓困 推動“建筑強省”建設
●將支持各地對年度建筑業營業收入首次邁入1000億元、8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級臺階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資金獎補
●建筑業企業可采取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擔保函、保證保險等方式替代現金形式繳納各類保證金
●鼓勵省內骨干企業與入川大型建筑業企業組建聯合體,投標參與城市軌道、地下綜合管廊、高速公路、鐵路、機場港口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日前,記者從住建廳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已正式印發《支持建筑業企業發展十條措施》,從培育發展骨干企業、推動企業戰略合作、優化市場營商環境、著力減輕企業負擔、加強金融財稅支持、促進外向經濟發展等10個方面出臺一系列支持措施。
“印發《十條措施》,一方面是積極為建筑業企業紓困,另一方面意在進一步培育壯大骨干企業從而推動‘建筑強省’建設。”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十條措施》“含金量”十足,支持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
《十條措施》明確提出,要培育發展骨干企業,并明確一系列獎補政策。比如,四川將支持各地對年度建筑業營業收入首次邁入1000億元、8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級臺階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資金獎補。
“專精特新”是重點支持方向。記者了解到,對于光伏建筑一體化、隔震減震、輸變電、建筑智能等“專精特新”企業,四川將鼓勵各地對年度建筑業營業收入增速達20%以上且超過1億元的建筑業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獎補。
支持四川建筑業企業“走出去”。對年度省外境外建筑業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境外營業收入外匯以等值人民幣計算)的出川建筑業企業,鼓勵各地分別給予一次性資金獎補。
為減輕建筑業企業的現金流壓力,四川將全面推行工程擔保制度。該負責人介紹,建筑業企業可采取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擔保函、保證保險等方式替代現金形式繳納各類保證金。
“疫情等因素,給建筑企業帶來成本上升等壓力。”該負責人說,對此,《十條措施》明確支持發承包雙方結合工程實際,在建設工程造價中協商增加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費,將因疫情防控造成施工降效、窩工等所產生的費用計入工程造價。
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氣、政府重大活動保障等原因停工,企業負擔如何降低?對此,四川鼓勵給予合理工期補償,造成損失和費用增加的,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分擔。
數據顯示:2021年四川完成建筑業總產值1.73萬億元,居全國第五、西部第一,實現增加值4662億元,占全省GDP的8.7%。“盡管如此,全省建筑業企業‘大而不強’的問題依然比較明顯。”該負責人說。
對此,《十條措施》進行了明確的制度設計,鼓勵建筑企業進行戰略合作。鼓勵省內骨干企業與入川大型建筑業企業組建聯合體,投標參與城市軌道、地下綜合管廊、高速公路、鐵路、機場港口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并將對以聯合體方式承接的工程項目業績予以認可。
四川將建立在川央企、國有建筑業企業與民營建筑業企業結對聯合機制,以發揮各自比較優勢,增強民營建筑業企業市場拓展能力。
同時,四川將支持有條件的市(州)以骨干企業為主體、以股權多元化等方式籌建“大建工”集團,打造發展共同體。(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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