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乘地鐵有望免費帶兩娃 相關條例正公開征集意見
8月4日,記者從成都市政府官網獲悉,《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稿)(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費攜帶兩名身高1.3米以下的兒童乘車,攜帶超過3名的,應當按照超過人數購買成人全票。
除此之外,《征求意見稿》還在防止噪聲污染、禁止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滋擾乘客等方面提出諸多亮點。
亮點1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應防止噪聲污染
在建設管理方面,《征求意見稿》中將原規定中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應當依法使用地表以下空間”修改為:“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用地使用權依法實行地上、地表、地下分層設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依法使用地表以下空間,不受地表土地用途及權屬的限制。”
在軌道建設方面,《征求意見稿》專門將防止噪聲污染加入其中。其中,第十二條,建設條件應當明確城市軌道交通出入口、電梯、區間風井、風亭和冷卻塔等設施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結構對建設項目的控制要求,以及建設項目隔音降噪、排水防澇措施等內容;第十六條,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防止噪聲污染,并符合保護周邊已有建(構)筑物的技術規范要求。
同時,要求城市軌道交通車站應當合理配置車站男、女衛生間和母嬰設施,通行設施的設計與建設應當滿足老年人、殘疾人通行的需要。
亮點2
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滋擾乘客擬被禁止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范圍內設置商業設施、拍攝影視資料或者從事其他可能影響行車安全、客運服務活動的,應當符合有關規定,并經運營單位同意。
在運營管理方面,最大的不同則是票務規則的優化。其中規定,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費攜帶兩名身高1.3米以下的兒童乘車,攜帶超過3名的,應當按照超過人數購買成人全票。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擬禁止此類行為: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車廂內從事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廢棄物;躺臥、乞討、收撿廢舊物品;踩踏座椅、追逐打鬧、彈奏樂器、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為;擅自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放雜物、散發宣傳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使用輪滑鞋、滑板等;在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上涂寫、刻畫,擅自張貼、懸掛物品;在車廂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其他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
此外,《征求意見稿》對禁止乘客攜帶物品和動物名錄進行了調整,由之前禁止攜帶導盲犬之外的其他動物,改為導盲犬、軍警犬之外的其他動物。
另外,對攜帶物品大小也進行明確,禁止攜帶長、寬、高之和超過1.8米或長度超過1.6米的物品。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楊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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