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亂丟煙頭引發火災 被處行政拘留10日
小煙頭,大隱患,隨手亂丟,害人害己。四川廣安市鄰水縣九龍鎮轄區的村民譚某怎么也沒想到,只因隨手丟下的一枚小小煙頭,竟引燃周邊草木導致火災,自己最終被處行政拘留10日。
8月15日,火災受損當事人撥打119火警電話,說明火災情況并申請事故調查。廣安消防鄰水大隊火災調查人員隨即前往火災事故發生現場,并對現場進行封鎖。
通過實地勘查、調查取證、詢問筆錄、事故鑒定、集體議案等方式,火災調查人員還原了事故經過:當日,年逾70的村民譚某與妻子在去曬稻谷的路上,經過了火災受損人馮某父親墳前的小路,并隨意丟棄了一個煙頭在田埂處的雜草中,并未注意到該煙頭未熄滅。走了一段距離后,煙頭所在處的雜草已經燃燒了起來,譚某與妻子撿起地上的木棍打在起火比較厲害的位置,用了約半個小時的時間將火撲滅,此時周圍幾顆桂花樹被燒毀。由于沒有火災受損當事人聯系方式,譚某與妻子先行離開。
此次火災中10棵桂花樹被燒毀,經濟損失約1.25萬元,無人員傷亡。火災調查人員表示,事故處理過程中的調解既要站在全局的角度,保證合法合理,又要站在雙方當事人的角度,讓其互相體諒。
針對桂花樹對燒毀一事,譚某已與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將在2023年立春前購買10顆桂花樹栽種在損壞桂花樹的原位置上,并且要保證栽種存活。針對涉嫌過失引起火災一事,因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大隊將該案移交至縣公安局,依法向譚某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
目前該案已終結,因譚某已滿70周歲不予執行。
消防提醒
當前各地山火頻發,高溫干燥天氣仍將持續,而煙頭表面溫度高達200℃-300℃,極易引發火災,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自身也將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杜絕亂扔煙頭的不文明行為,加強防火意識和法律意識,防患于未“燃”,才能營造安全、綠色的公共環境。(封面新聞記者 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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