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加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2022年11月04日1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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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及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有關政策通知》(成辦函〔2019〕79號)的有關內容,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建立了穩定的籌資機制。
為達成在疫情特殊時期盡量不增加群眾繳費負擔,同時兼顧資金可持續運行的目標,2023年突破統一費率限制,城鎮職工單建統籌和統賬結合參保人員的繳費費率分別確定為0.55%(單建統籌人員繳費標準與2022年基本一致)和0.75%。
二、主要內容
以住院統籌方式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2023年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以2021年全省全部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81420元)的8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0.55%;以統賬結合方式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按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0.75%繳納。
三、有效時間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解讀機構: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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