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江吉村:將藏藥制劑分類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人民網成都3月9日電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甘孜州藏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江吉村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出了將藏藥制劑分類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的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甘孜州藏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江吉村。受訪者供圖
江吉村建議國家醫保局根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規定,對藏藥制劑實行分類報銷管理,出臺政策將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藏藥制劑納入“甲類目錄”,切實減輕群眾負擔,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江吉村介紹,藏醫藥是中國傳統醫藥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歷史。2022年,甘孜州藏醫醫療服務量達總醫療服務量的48%。
但由于取得國藥準字的藏藥品種總量少,藏藥市場與臨床需求不能達到供需平衡,因此國內所有藏醫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藥主要依靠院內藏藥制劑。目前,某些藏藥在國內既是取得國藥準字號的藥品,又是有備案號的醫院制劑,雖療效相同,但是價格相差達幾倍、十幾倍,甚至幾十倍,廣大用藥群眾更愿意選擇使用院內藏藥制劑。
2020年7月,國家醫保局發布了《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并于同年9月實施。該《辦法》明確提出“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按國家規定將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納入‘乙類藥品’管理”。從此,國內所有院內藏藥制劑都被納入“乙類藥品”醫保管理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藥品是在《國家基本藥物》的基礎上遴選的,分為“甲類目錄”和“乙類目錄”兩類。其中,“甲類目錄”的納入標準是“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乙類目錄”的納入標準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藥品價格略高的藥品”。
江吉村表示,藏藥制劑具有的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保證市場等優特點。藏藥制劑不同于中藥(民族藥)飲片,是嚴格按照制劑生產規范生產的成品藥,理論上、形式上都符合藥品分類報銷制度。由于青藏高原獨特的地理環境,自古以來藏藥材資源匱乏,因此藏藥制劑配伍科學、工藝嚴謹,適應癥選擇精準,大部分藏藥制劑具有顯著的臨床療效,相反,醫?;鸩挥柚Ц兜淖萄a類、酒類藥運用相對較少。
按照現行醫保藥品分類政策,大部分本該納入甲類目錄的藏藥制劑都被歸類到了乙類目錄,而乙類藥品的報銷因各地政策不同,個人自付比例達20%左右。2022年,四川涉藏地區的城鄉居民(農牧民)在藏醫院住院產生的自費費用中藥品的自付比例幾乎占到了45%。因此,對院內藏藥制劑實行“一刀切”的乙類目錄藥品報銷政策,加重了用藥群眾的醫療負擔,這也是造成“看病貴”問題的原因之一。
2021年12月14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了《關于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以推動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該《意見》明確提出“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中藥飲片、中成藥、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等納入醫保藥品目錄”“各地應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和臨床需要,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民族藥、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和中藥飲片納入本地醫保支付范圍,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的目標。
江吉村表示,進一步完善中醫藥醫保支持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決策部署,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醫療保障的目的是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因此,他建議將藏藥制劑分類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劉海天、實習生顧一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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