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紀委監委修訂規定 明確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八嚴禁”
近日,省紀委監委印發《四川省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領導干部帶頭執行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廉潔從政和厲行節約的相關規定,自覺抵制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的不良風氣,以示范表率作用引領全社會形成節儉之風,持續釋放鍥而不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鮮明信號。
據悉,此次印發的《規定》是根據《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法律法規,對2014年《關于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暫行規定》作出的修訂。《規定》共有18條,其中明確了嚴禁用公款支付、報銷或者變相報銷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占用公車、公物和其他公共資源進行操辦;嚴禁收送高價彩禮或者聘禮,收受非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以及大操大辦、鋪張浪費、豪華“炫富”、低俗惡俗等可能影響社會風氣、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等8項嚴禁行為。
《規定》還明確,除了在職領導干部,退休3年內的領導干部仍要執行相關要求。領導干部除結婚嫁娶、悼亡發喪以外,一般不得操辦生兒育女、落成開業、慶祝生日、升學慶賀、喬遷新居、慶典賀禮等事宜。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當秉持勤儉節約理念,并事前報備、事后報告操辦情況。
同時,《規定》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班子成員應當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職責和“一崗雙責”,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應當嚴格監督執紀問責,暢通舉報渠道,嚴查違規行為,對典型案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八嚴禁”
一、嚴禁用公款支付、報銷或者變相報銷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占用公車、公物和其他公共資源進行操辦。
二、嚴禁在本單位本系統或者有業務往來單位的賓館、飯店、招待所等經營場所操辦時,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獲得非正常減免費用或者折扣等不當利益。
三、嚴禁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進行操辦。
四、嚴禁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參加,或者將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費用轉嫁給管理和服務對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執行公務相關聯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房屋、車輛等。
五、嚴禁收送高價彩禮或者聘禮,收受非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以及大操大辦、鋪張浪費、豪華“炫富”、低俗惡俗等可能影響社會風氣、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
六、嚴禁影響正常公務活動、機關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組織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和違背公序良俗的活動。
七、嚴禁未按規定報備、報告,無正當理由異地操辦;以“聚會”“聚餐”等各類名義,采取提前辦、分批辦、多地辦等方式,將同一事由化整為零操辦。
八、嚴禁其他違反黨內法規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夏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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