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村(社區)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人民網成都6月25日電 (袁菡苓)據成都市紀委監委消息,近日,成都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村(社區)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1.成都東部新區玉成街道松林灣村黨總支原書記王育君套取并挪用社區保障資金、對抗組織審查等問題。2020年至2021年,王育君違規將松林灣村社區保障資金項目交由其丈夫承攬,套取并挪用社區保障資金7.7萬余元。在組織審查期間,王育君偽造資料掩蓋事實,與他人串供干擾和對抗組織審查。王育君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王育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成都高新區桂溪街道大源社區黨委原書記李后全違規決策、偽造資料等問題。2020年至2021年,李后全違規決策將轄區內國有土地交由某公司設置停車場收取費用,并安排人員偽造會議紀要等比選資料。李后全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李后全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武侯區簇錦街道鐵佛社區黨委原書記童治勇通過行賄獲取不正當利益問題。2011年至2016年,童治勇請托時任武侯城投公司負責人辛某(已判決)從該公司取得原鐵佛村二組84畝已拆遷待建設土地的承租權,其后,童治勇等人(另案處理)將上述土地高價轉租給他人使用,并從中獲利共計487萬余元。童治勇為感謝辛某提供的幫助,先后送給辛某感謝費共計55萬元。2022年12月,童治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3年6月,童治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4.新都區桂湖街道雙慈村黨委原副書記張孝平違規處置集體資產資金、收受好處費等問題。2007年至2020年,張孝平未經集體研究擅自同意長期出租村集體土地和房屋、擅自同意承租人違規修建廠房出租,并收受好處費1.5萬元,導致村集體收益受損;未經集體研究立項、未經集體研究改變部分路燈型號及數量,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張孝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8月,張孝平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5.簡陽市新市街道仁義村原臨時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李友德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問題。2011年至2018年,李友德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個體經營戶周某某租用村內土地興建廠房。環保督察期間,李友德向承租廠房的李某、胡某等通風報信,以規避檢查,收受上述人員所送財物共計14萬余元。2021年12月,李友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2年2月,李友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
6.彭州市麗春鎮碧雞村黨委原書記楊波套取并挪用專項資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2020年至2022年,楊波制作虛假材料套取并挪用專項資金違規發放補助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承接項目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6萬元(實得4.2萬元)。楊波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楊波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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