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財政局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關于將全部中度失能人員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保障范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全國統一失能評估標準,進一步提高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受益面,根據《國家醫保局辦公室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試行)〉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37號)要求,市醫保局在廣泛調研、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基礎上,會同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稅務局等部門研究制定《關于將全部中度失能人員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保障范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全部中度失能人員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保障范圍后的評估和待遇相關標準進行了明確。
二、主要內容
(一)關于評估標準。一是貫徹執行《國家醫保局辦公室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試行)〉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37號)等失能評估規范,將成年人失能等級統一為基本正常、輕度失能、中度失能Ⅰ級、中度失能Ⅱ級、中度失能Ⅲ級、重度失能Ⅰ級、重度失能Ⅱ級、重度失能Ⅲ級8個等級。二是明確18周歲以下學生兒童按照《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未成年人失能綜合評估標準體系(試行)》等相關長期護理失能評估規范進行失能等級評估,失能等級統一為基本正常、輕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4個等級。
(二)關于保障范圍。自2023年8月1日起,將中度失能Ⅰ級納入制度保障范圍,實現中度失能參保人員的全覆蓋保障,擴大制度受益面。擴面后,我市長護險保障范圍包括全部重度和中度失能,實現應享盡享。
(三)關于待遇標準。一是經評估為中度失能Ⅰ級的參保人員,基礎待遇標準按照現行中度失能Ⅱ級標準執行。二是統一中度失能參保人員專業護理和輔具服務待遇標準。選擇居家護理方式的城鎮職工參保人員中度失能專業護理待遇統一調整為4次/月/人,輔具服務待遇統一為不超過3600元/人/年;城鄉居民參保人員中度失能專業護理待遇統一調整為2次/月/人,輔具服務待遇統一為不超過1800元/人/年。三是選擇機構護理方式的中度失能參保人員,按照相應基礎護理、專業護理、輔具服務待遇標準同步調整其機構護理待遇標準。
(四)關于施行時間。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解讀機構
解讀機構: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解 讀 人:楊洪玲
聯系電話:61881407
來源: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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