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發布戶籍新政 2月20日起施行
“8+1”縣(市)取消積分入戶 全日制專科學歷畢業生可申請入戶
1月5日,《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正式對外公布,將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8個縣(市)及成都東部新區〔以下簡稱“8+1”縣(市)〕將取消積分入戶。
根據《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新政實施后,在“8+1”縣(市),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居住地即可落戶。具體來說,需在成都市域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并持有“8+1”縣(市)有效期內居住證。而這部分居民,從落戶之日起計算,戶籍登記和在成都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滿3年,符合成都市市內戶口遷移條件的即可申請將戶口遷移到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
“8+1”縣(市)之外的其他區域仍將繼續執行積分入戶政策,具體包括:錦江區、成華區、武侯區、青羊區、金牛區、龍泉驛區、雙流區、郫都區、新都區、青白江區、溫江區、新津區12個中心城區,及成都高新區和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2個城市新區,即“12+2區域”。
盡管仍采用了積分制,但與此前的積分政策相比,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的積分入戶政策得到優化,如將積分入戶申請條件中的社保繳存時間由連繳5年降至3年。此外,《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中,在積分入戶的五項加分項中,“個人貢獻指標”是其中之一,新政首次將區(市)縣級獲獎表彰納入進來。申請人獲得區(市)縣級創新創業、勞動模范(含享受勞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見義勇為模范、工匠等,都可積分加分。
按照《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除國家規定條件的入戶情形外,新政實施后,另一個值得關注的點是,“3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可申請入戶,這意味著學歷入戶條件進一步放寬。同時,取消了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畢業生的年齡限制(含境外取得同等學歷的人員)。但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在落戶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時,需要在落戶地正常繳納社保。
據介紹,成都落戶新政的發布是為了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超大城市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建設,有利于更好地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推動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釋放人口紅利,激發城市活力,科學推動人口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務管理水平。(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蔣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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