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保障符合就業條件的公費師范生有編有崗
新年已過,又一批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即將迎來畢業,為各地中小學校注入新的師資力量。近日,教育部就做好2024屆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發布了通知。
通知強調,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保障符合就業條件的公費師范生有編有崗,全部落實學校,嚴禁“有編不補”。2024年5月底前,確保90%的公費師范生通過雙向選擇落實任教學校。2024年6月底仍未簽約的公費師范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地區的中小學校任教。公費師范生離校前須全部落實任教學校。
針對部分跨省任教的公費師范生,通知明確,各地要嚴格按照公費師范生跨省任教條件,規范執行跨省任教審核程序,并依托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公費師范生履約任教管理相關功能,辦理跨省任教相關手續。對符合條件的公費師范生,做好生源接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溝通、核準工作。公費師范生跨省任教后,由接收省份負責管理。公費師范生在服務期內申請跨省就業的,須報請歸口管理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按照國家和本省公費師范生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在加強公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上,通知指出,各地應確保公費師范生嚴格履行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除因重大疾病無法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從教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檢查確認后終止協議外,應屆公費師范生畢業前一律不得解約。公費師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須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繳納違約金,解除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
為確保公費師范生就業政策落到實處,通知還強調,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部屬師范大學要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各地各校要切實制定教師引進的激勵措施,完善待遇保障,吸引公費師范生回省任教、終身從教。在入編入崗、工資發放、待遇落實等方面完善保障體制機制,確保公費師范生順利就業、安心從教。要將公費師范生履約任教后的專業發展納入各級培訓,加強公費師范生新入職培訓、崗位勝任能力培訓。各地要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政策,為公費師范生到農村任教提供辦公場所、周轉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對于公費師范生就業工作落實不力的地方,教育部將視情形縮減部屬師范大學在當地的招生計劃。 (記者唐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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