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紀委監委:1人被查 1人被開除公職
人民網成都3月28日電 (袁菡苓)今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1人被查、1人被開除公職。
如下:
眉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廖小寧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眉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廖小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廖小寧簡歷
廖小寧,男,漢族,1968年7月生,四川仁壽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9年7月至2006年1月,先后在樂山市教委、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眉山市國土資源局工作;
2006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眉山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1年10月至2019年5月,歷任眉山市東坡區委常委、副區長,眉山市供銷社主任;
2019年5月至2021年11月,歷任眉山市東坡區委副書記、副區長,區長,區委書記、一級調研員;
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任眉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眉山市東坡區委書記;
2023年7月至今,任眉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涼山州美姑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馬澤偉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日前,經涼山州委批準,涼山州監委對涼山州美姑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馬澤偉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馬澤偉理想信念喪失,法律意識淡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送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金,違規公務接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藥品銷售、醫療耗材采購及合同簽訂、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馬澤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涼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涼山州委批準,州監委給予馬澤偉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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