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紀委監委:1人被查 1人被“雙開”
人民網成都4月23日電 (袁菡苓)昨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1人被查,1人被“雙開”。
如下:
四川岷江港航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潘榮偉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四川岷江港航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潘榮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四川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目前正接受自貢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潘榮偉簡歷
潘榮偉,男,1964年2月生,漢族,上海市人,大學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年7月至1999年5月,在四川省交通廳內河勘察規劃設計院工作;
1999年5月至2005年7月,歷任四川省交通廳內河勘察規劃設計院水運設計一處常務副處長、處長,公路測設三處處長,四川省交通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公路測設三處處長;
2005年7月至2005年12月,在四川省交通廳航務管理局機關工作;
2005年12月至2024年3月,歷任四川省交通廳航務管理局港口航道處處長、航道港口處處長,四川省港航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總工程師,四川岷江港航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四川岷江港航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犍為分公司總經理,四川江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4年3月,免去四川岷江港航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樂山市水務局原一級調研員劉洪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樂山市委批準,樂山市紀委監委對樂山市水務局原一級調研員劉洪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洪斌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招商引資、融資貸款、承攬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劉洪斌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樂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樂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洪斌開除黨籍處分;由樂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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