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胎分娩最高報銷6000元!成都6月1日起提高生育醫療待遇
5月11日下午,“成都醫保”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優化調整生育醫療待遇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由成都市醫療保障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根據《通知》,自6月1日起,成都市將全面提升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生育醫療待遇。這次政策調整,有哪些變化?
參保對象全覆蓋:城鄉一體優化
自2010年以來,成都市通過生育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對參保人員生育醫療待遇的全覆蓋保障。其中,參加成都市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及男職工配偶,或參加成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其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待遇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保障;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其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待遇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保障。
本次政策調整以“城鄉一體優化”為工作思路,延續全覆蓋保障理念,只要參加了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自6月1日起均可享受更高水平的生育醫療待遇保障。
待遇保障力度更大:支付標準提高
生育醫療待遇主要包括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等,成都市本次調整對產前檢查費和生育醫療費保障標準均進行了優化提升。
其中,城鎮職工參保人員產前檢查費定額補助標準由700元調整為1000元;生育醫療費標準由順產2000元、難產(含剖宮產)3000元定額支付調整為順產5000元、難產(含剖宮產)6000元限額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由增加400元調整為增加1000元。
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產前檢查費定額補助標準由400元調整為700元;生育醫療費由區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最高順產1200元、難產(含剖宮產)1600元定額支付統一調整為順產3000元、難產(含剖宮產)4000元限額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1000元。
支付方式更科學:政策范圍內限額支付
為促進生育醫療費合規保障、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益,按照四川省醫保局指導要求,成都市將生育醫療費待遇由定額支付調整為限額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限額支付以醫保目錄為前提,6月1日起,參保人員因生育或終止妊娠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將不設起付線、在生育醫療費限額內據實報銷,進一步提升生育醫療待遇保障精細化管理能力。(川觀新聞記者 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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