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踐行“楓橋經驗” 打造金融糾紛多元化解的“東坡模式”
“多虧了你們,這件事才能這么快解決!”2023年8月,被告陳某、辜某在原告某銀行處申請了個人貸款17萬元用于購置房屋。二被告陸續歸還借款10萬余元后即開始逾期欠貸,經銀行多次催收無果。為追索借款,某銀行于2024年5月的一天,將二人訴至四川省眉山市東坡法院。
眉州公證處接手該案的催收工作后,發現該案標的不大,經公證人員電話溝通,被告還款意愿強烈,且被告到金融糾紛化解中心現場簽收《逾期還款風險告知書》后進一步表達出想及時盡快履行的態度。基于此,在公證人員的勸解和督促下,二被告即刻與銀行達成了分期還款的調解協議并主動提前履行了第一期還款義務。
為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打通金融糾紛的非訴訟解紛渠道,優化涉企營商環境,眉山市東坡區司法局聯合東坡區人民法院創新成立東坡區金融糾紛化解中心,形成了“司法+人民法院+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金融機構+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的“東坡模式”。
依托一個中心,實現金融糾紛歸口受理
金融調解中心堅持“非訟在前、訴訟斷后”的分層遞進解紛理念,服務全區13家金融機構,東坡公證處和眉州公證處入駐中心,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對全區金融糾紛進行歸口受理、及時委派、訴前調解、立案訴訟、執前保全等,實行金融糾紛多元化解、立案、保全、審判、執行一站式服務,真正實現對金融糾紛“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
組建一支隊伍,實現金融糾紛多元化解
東坡區司法局以滿足群眾多元司法需求為導向,注重凝聚多元解紛合力,聘請1名中心管理員統籌管理,從全區7家個人調解室中選任2名調解員,選派3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并吸納退休法官、公證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者4名專業調解員,共同組建金融糾紛調解專家庫,輪流入駐金融糾紛化解中心,專門負責金融糾紛訴前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著力構建“多調聯動”的金融糾紛化解大格局。
形成一套機制,實現金融糾紛雙向分流
金融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等糾紛,范圍廣、對象多、執行難、情況復雜。東坡區司法局建立了金融糾紛“前后”雙向分流調處機制,形成了一套高度集成、無縫對接的解紛流程和操作規范。“前端”以金融化解中心的名義進行“催收+調解”,通過電話和逾期還款風險告知書的形式督促履行還款義務,對于不能即時履行的,引導達成還款協議;“后端”采取“賦強公證+快速處置”方式,對所服務的金融機構達成的調解協議賦強公證,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同時對接執行局開展執前督促工作,快速查清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高效推進資產處置程序。
2021年3月,被告羅某在原告某銀行處申請了個人貸款32萬元用于房屋裝修。借款到期后,被告羅某逾期未按時還款。為追索借款,某銀行于2024年5月將羅某訴至東坡法院。
案件分流至東坡法院金融糾紛化解中心后,因該案事實清楚、爭議不大,具備調解基礎。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案件被委派至眉州公證處進行訴前調解。前期經過公證處多次電話溝通協調,雙方初步達成了調解意向,并于2024年5月16日到金融化解中心進行現場調解,雙方當事人就還款金額和期限達成了一致意見,并簽訂調解協議。協議簽訂后,為進一步確保債權的實現,原被告雙方均向眉州公證處申請辦理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若羅某不按調解協議履行還款義務,銀行可不經訴訟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據統計,東坡區金融糾紛化解中心試運行一個多月以來,完成電話催收409人次,制作逾期還款風險告知書420份,催回逾期款項500余萬元;接收法院移送金融案件197件,成功調解25件,賦強公證17件,為金融機構處理逾期金額800余萬元。(李平、岳然、黎鳳嬌、李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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