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協作協同 激活檢察建議新動能
近年來,成都市檢察機關在市委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28號)相關要求,緊緊圍繞推進超大城市社會治理現代化,以改革的思維和方式強化檢察建議協作協同,切實以“檢察之治”助力“社會之治”。2019年以來,共制發各類檢察建議7000余件,14件檢察建議入選最高檢、省檢察院評選的優秀檢察建議,相關工作獲得被最高檢簡報刊發,被最高檢檢察建議工作情況通報給予肯定,提煉為“四川成都檢察建議工作經驗”。
一、改革背景
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明確檢察建議是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主要方式之一。《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28號)、省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川委廳〔2021〕67號)強調要加強檢察建議運用,助推社會治理。
實踐中,檢察建議源于案件辦理、歸于社會治理的特點,讓其逐漸成為檢察機關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以成都為例,全市檢察機關檢察建議制發數量從2019年的1022件增長至2022年的2451件。然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雖規定有關單位對檢察建議配合、回復義務,但該義務性規范缺少法律后果,導致檢察建議手段偏軟、執行力不足。同時,檢察建議工作涉及部門多、牽涉范圍廣,由于各部門間配合協同不夠,導致檢察建議護航經濟高質量發展、市民高品質生活、城市高效能治理作用沒有充分發揮,亟待通過改革的思維和方法破除制約檢察建議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黨的領導,積極構建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作格局。始終把黨的領導作為根本遵循,貫穿于檢察建議工作全過程、各環節,市委繼深圳之后全國第2家出臺《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的意見》,加強對檢察建議工作的領導和支持。市、縣兩級院積極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檢察建議工作,探索代表建議與檢察建議銜接轉化機制,健全人大代表參與檢察建議工作機制,凝聚檢察監督與人大監督合力。健全協商落實機制,制發前與被建議單位充分溝通,支持被建議單位解決落實中遇到的問題。創新群眾參與工作機制,整合線上線下多端融合參與平臺,開發“公益訴訟隨手拍”等App或小程序,推動法律監督向智能化、自動化延伸。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高檢察建議工作剛性。聚焦把檢察建議做成剛性、做到剛性,推動將檢察建議調查核實、整改回復情況納入市縣兩級黨委、政府目標績效管理,2022年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回復率、采納率實現雙百目標,執法辦案類檢察建議采納率大幅提升,民事、行政再審檢察建議采納率提升至97.25%。部分基層院與區紀檢監察機關、區委組織部協作,將檢察建議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年度述職述廉報告的內容,確保建議內容落到實處。將檢察建議自身質量作為“生命線”,探索檢察建議業務生態、完善檢察建議辦理要素配置,實現檢察建議由傳統的“辦事模式”向“辦案模式”變革,形成一批相對成熟的工作制度,專家咨詢、第三方評估、督促落實和通報、備案審查、優秀檢察建議評選、由檢察長審批簽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等機制,提升檢察建議闡述問題精準性、分析論證嚴謹性、釋法說理透徹性。在全國率先推進以檢察建議為主題的“1+N”創新示范基地建設,金牛區院已建成“產學研宣教”基地,崇州市院以檢察建議為主題的“微檢治”品牌獲評“第二屆全國檢察機關十佳文化品牌”,青白江等基層院也在積極打造成果可視化點位,相關經驗被2022年第101期省院工作簡報刊發。
(三)積極拓展監督領域,充分發揮檢察建議助推社會治理作用。檢察建議制發數量和覆蓋領域不斷擴展,2022年全市檢察機關檢察建議制發數量從2019年的1022件增長至2451件,推動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食藥安全等領域多發性違法問題和普遍性管理漏洞得到治理。這個過程中,突出加強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的綜合運用,聚焦系統治理、行業治理,從個案監督上升為類案監督,不斷擴展法律監督參與社會治理的廣度和深度。如,針對鋰電池換電柜安裝不規范等問題,市院向應急管理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市應急管理局開展專項行動,對全市3486組換電柜進行排查,消除3大類32項風險隱患,印發安全風險等“兩清單一指南”,會同市住建局等10個政府部門厘清工作職責,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規范性文件,企業和監管部門的責任得到嚴格落實。相關案例多次被《檢察日報》《四川日報》等媒體報道,《檢察日報》2022年8月14日第3版以《四川成都:檢察建議成為溯源治理“第一推力”》為題對成都檢察建議工作作了專題報道。
三、改革成效
(一)檢察建議合力得到提升。市委高度重視檢察建議助推超大城市市域社會治理工作,市委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多次就檢察建議工作作出指示和批示,為檢察建議工作發展提供政治保障。市檢察院專題向市人大常務會作了《關于發揮檢察建議職能作用助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情況的報告》,獲得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肯定。檢察建議示范基地向社會展示檢察機關參與社會治理的經驗和做法,凝聚社會參與檢察建議工作的力量。
(二)檢察建議質量得到提高。對檢察建議某些具體環節和程序進行“小切口”探索,逐步整合串聯為相對成熟閉合的工作制度成果,推動檢察建議闡述問題精準性、分析論證嚴謹性、釋法說理透徹性不斷提高,14件檢察建議入選最高檢、省檢察院評選的優秀檢察建議,相關經驗做法多次被最高檢簡報、通報刊發,向全國檢察機關推廣。
(三)檢察建議剛性得到保障。推動將檢察建議調查核實、整改回復情況納入市縣兩級黨委、政府目標績效管理、納入領導干部年度述職述廉報告等舉措,被建議單位越來越重視檢察建議工作,積極通過專項行動、完善制度等方式有效落實檢察建議,2022年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回復率、采納率實現雙百目標,執法辦案類檢察建議采納率大幅提升。
(四)檢察建議作用得到發揮。全市檢察機關突出加強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的綜合運用,聚焦系統治理、行業治理,從個案監督上升為類案監督,不斷擴展法律監督參與社會治理的廣度和深度。同時,探索與司法建議、監察建議或其他勸導性、協商性、指導性執法司法手段的運行規律,探索“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監察建議等組合運用場景,增加疊加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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